鹰潭市

民国时期的鹰潭婚俗及变迁史研究


中华历史源远流长,几千年的文化沉淀早已深入骨髓,婚俗是人类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考察鹰潭人们在婚姻方式、婚姻礼仪等方面的继承和变迁情况,增进人们对时代变迁与婚俗变迁相互作用下的认知关系,为江西赣东北地区文化的研究增添一笔色彩。

1.鹰潭的传统婚俗

“扼鄱阳湖之咽喉,阻信江之门户,控入闽赴粤之要冲,连华中华南之通道”。鹰潭属信江流域文化圈,其婚俗文化具有信江流域的大部分婚俗文化的特点,同时亦受到鄱阳湖、长江流域婚俗文化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前,男女青年的结婚年龄较早,大多没有选择的自由和权利,婚姻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婚配强调“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原则,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相等的家庭相互结亲,同一阶层之间彼此通婚。

1.1议婚

民国初期,“相亲”仅限于双方父母,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写上男女自己的出生年、月、日、时辰,相互交换,请算命先生确定“八字”是否相合,是否相克、相冲,压八字,认定男女互不相克,亲事就算定下。

媒人提亲后,男女双方的父母私下去查问品貌,对方父母为人如何,成亲后是否好来往。男方一般坐在厅堂靠壁的位置。

女方父母或亲戚便提出一些问题供男方作答,试一下是不是“甲料”。男方也乘机了解女方,若彼此同意,再选定“看主家”的日期。

1.2看主家

男女双方虽确定了看主家的日期,但女方如发现与媒人讲得大有出入,随时可终止婚事进程。有一句俗语称“麻糍未打,钵子未粘”。后由女方父母择日带领女儿亲戚来男方家里“看主家”。

即女方父母、哥嫂及同房长辈到男方家看看房屋家产。未进家门时,男方要放鞭炮迎接,并准备糕点、食品,摆放在并拢的几张饭桌上,亲戚要用竹篮装礼品。

周围的邻居随之端来果子与点心,称之为“传茶”,人数少则三四桌,多则六七桌。若送的人越多,越表明男方人缘关系处理好。鹰潭地区在“看主家”礼仪上,沿袭了北宋以来“以茶定亲”的习俗。

在这段时间,女方还有抉择权,实在不中意,可把人拉走。女方同意男方,则可吃喝,不同意,便不吃不喝。在女方同意的前提下,男方大摆宴席,称为吃“成事饭”,俗话说“吃了成事饭,从此脱不了绊(关系)”。

饭毕,酒席撤下,于正厅燃红烛、放鞭炮。男女双方认亲,媒婆一一介绍,依照辈分大小依次而喊,被喊到的亲戚要打“红包”,男的每认一个,对方就得有所表示,接着是女方认男方亲戚,男方包的礼,比女方要厚一些。尔后双方议好礼金。

男女认亲后,女方父母亲戚回去,男方家放鞭炮欢送,并送众亲戚布料与果子,大人不分男女都有;女方的父母则衣料一身。

1.3下聘礼

双方互相交换红纸剪成的鞋样,又叫“更祥仂”。下聘必备聘礼,有聘金、四荤四素(即鱼、肉、鸡、蛋,香菇、粉丝、木耳、黄花菜等)、两套新衣及首饰等。男方在婚前的准备较为复杂,仅酒席就有:发媒酒、过下厅酒、新人进门酒、谢厨酒等。

婚期的前二日,男方便接媒婆进门,媒婆人数必须是双数,这天的酒席称之为“发媒酒”。媒婆呈上女方开出的礼单,款项繁多,旧时的彩礼多为银圆,农民则为稻谷、大米几担。之后用红纸包好各项礼金,一一写明。

礼单上都贴上双“喜”字,扛箱用的绳子也用染料染成红色,竹杠上并扎有红布条。后媒婆夹着雨伞,领着浩浩荡荡的男方一行人,前往女方家下聘。下聘后,夫妻关系已俗定。只有在此时,男的才正式被称为“姐夫”。

1.4娶亲

娶亲,是人生喜庆之一,一般茶水不来往的远房亲戚,结婚时都会恭贺。婚期前的一两天,女家要给新娘整理眉、发,俗称“开面”。

当晚,家中备上酒席,亲戚们都会来参加,酒菜丰盛,像过大年一样,又意为新人在娘家是最后一年,让女方提前过个年,以后就不能在娘家过了,故由父母及亲友陪新人过夜。

当晚,伴着新人“守岁”,亲友们相互之间拉起家常,而年长的妇女少不了传授一些做媳妇之道及生儿育女方面的事。

同时,整理嫁妆,均由女方父母挑选多子女的夫妇完成,鳏寡孤独者不宜进新房和触碰嫁妆。

成婚当日,双方张灯结彩,设宴酬宾,男方接嫁队伍一到,女方放鞭炮迎接并打些小礼,接过抬嫁妆的竹杠。

酒菜摆下,吃喝后,到厅堂跪拜祖宗及父母,作对娘家最后辞别,此为辞堂礼。新娘头戴凤冠,脚穿绣花鞋,身穿霞帔,与父母亲友一一哭别。

辞堂后,由舅父或兄长抱起送到上轿或上马处,抱得越高,意味将来的生活越美满。

在抱的过程中,新人不能回首张望,以免带来不吉利。花轿抬起,扛箱的先行,媒婆、新郎随轿在后。

花轿抬至男方家门口,由一司公一手拿菜刀,一手捉公鸡,将鸡血滴于轿前,尔后用刀拍打轿杠,一边口中念念有词,称为“退轿煞”,即驱除路上沾上的龌龊。

轿子进入厅堂,乐队也停了下来。门槛边放一米斗,内装谷,上放一篾筛,篾筛放一面铜镜,轿子从上面抬过,称为“过米筛眼、麻筛眼”,意为筛尽一切私心杂念,经受生活的考验。花轿抬至中堂落轿,两位拦门先生、牵娘立于左右。

新人在轿不出,“诈轿”要礼钱,如给礼几次还仍不下轿,两位拦门先生只好一唱一和,哄新娘下轿。

新娘下了轿,两个牵娘一个扶新娘,一个扶新郎,新娘在牵娘的相扶下与新郎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后起身夫妻对拜,进入洞房,四人同坐在床上。夫妻进入洞房,共饮交杯酒。

两个拦门先生一边吟诗唱和,一边将早已经准备好的柏子、大豆、茶叶、米粒对着床上“撒帐”。

撒帐后在床前摆一张桌子,新郎新娘携手举杯,吃交杯酒。吃完酒后牵娘又将果子、红蛋等抛下,让众人抢,分一种,喝一道彩,以增加乐趣。

婚后一早,将亲朋好友都请来,家人及亲戚依辈分大小坐定,宾客居上,新郎新娘居下,新郎新娘父母逐个介绍宾客,新婚夫妻遂逐个拜见。

桌上放一礼盘,每拜见一位,受贺者均要送红包。同时,男方家打麻糍作为点心用于贺毕时所吃,意味一个圆满的结束。

婚后第三天,新郎在媒人的陪同下送新娘回娘家,但当天又一定要返回到婆家。新娘家放鞭炮,大摆酒席,来迎接新郎新娘,称之为“转面”又称为“三朝会亲”。

而婚后的第一个过年,新婚夫妇同去女方家拜年,谓之“上门”,至此,婚礼仪式全部结束。

2.民国时期的鹰潭婚俗新趋势

“世异则事变,事变则时移,时移则俗易”,在民国时期,传统婚俗在鹰潭地区仍被沿袭了下来。

但在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中西方文化碰撞的推动下,鹰潭地区人们结婚出现了新的趋势,渐渐简化传统婚俗中的繁文缛礼,并将西方传来的欧式婚礼习俗与中国传统习俗并用,称为文明婚礼。

2.1追求文明简洁婚礼

民国时期,鹰潭婚俗变迁受到社会变革及外来观念和文化与本土的交融碰撞。

在封建礼教盛行的旧社会,婚姻由父母所包办,男女青年的结婚年龄较早,一般男性到16岁时父母就开始考虑其婚事,部分女性自幼即由父母做主许配他人,同时也存在童养媳、入赘婚、指腹为婚等特殊的婚姻形式。

嫁娶的程序也极其繁琐,随着新文化运动兴起、西方文化东渐,一些旧的传统习俗受到冲击,婚俗也逐渐欧化、简洁化。

不再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为唯一的择偶原则,“相亲”发展到了当事人自己参与,男女双方彼此各到对方家中看“察崽仂,问婢仂”,再由双方父母参加,如彼此同意,始议聘礼。

青年男女婚姻自主权开始提高,并开始提倡婚前见面以培养双方的感情。婚礼仪式也趋向文明简单化,废除了一些繁杂琐碎的礼节,但同时将传统婚俗中的坐花轿、闹洞房、回门等形式保留下来。

2.2婚礼服饰演变

随着中国社会的大变革,作为社会窗口的民俗文化之一的婚礼服饰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近代以来,鹰潭地区虽依然保留古旧的清末习俗,但也跟随着中国社会变革悄然发生着变化。年《中英天津条约》签订,江西九江也成为当时内地开埠的城市之一。

此后,“来自西方的舶来品源源不断从九江输入江西境内;年运往南昌的洋布为匹,而年仅匹;年运往的毛织品为匹,年则为匹”。

到年,江西洋布“进口总额达镑,这一年增长%以上。”给长期生活在自给自足封闭自然经济,社会消费品匮乏下的江西人民带来挑战。以往传统生活习俗下赖以生存的土布逐渐被市场上泛滥的洋布所取代。

即使那些自“九江开埠以来从未用过洋布的人们”也被迫“开始着用用洋布”了。人们渐渐受其影响,改变传统风俗习惯,开始出现西式新风尚,对受传统思想的江西人民是一个不小的冲击。

进入民国时期,以德安为例,“在民国初,南浔铁路通车,城内人的衣着逐渐奢华,‘洋学生’穿起西装,老板娘穿起旗袍”。

婚礼服装上对于头饰、礼服更加简化,不再穿戴繁琐的凤冠、青褂等传统婚俗服饰,锦衣绣裙、红鞋绿袜也一律省去,将结婚成本压缩,遏制奢靡之风。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青年男女尝试以西式风格婚礼衣帽作为双方大婚服饰,新郎身穿西服或黑色燕尾服;新娘则手捧鲜花身披白色婚纱,着连身裙。西式风格的婚礼服饰开始在不同乡镇中传播起来。

在发型上,清代男人剃发结辫,即将脑门前头发剃光,只在脑后蓄发,并交织成辫,垂于自己的身后,女人则盘髻。

进入民国时期后,男人开始剪辫;城镇女子则蓄刘海儿,梳长辫子,而乡村女子仍盘髻于后脑,用黑色细网把盘髻罩住。

出嫁时,以金、银或玉石簪别住,戴耳环,簪上插花,若其家庭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显著,金银、玉石数量则更繁多。婚礼服装的变化反映出社会变革所影响下的新婚俗新风尚。

3.结语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嫁是民族繁衍的主要渠道,又是风俗变化、融合的途径。

传统婚俗文化随着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制度、经济生活、思想文化的影响,变化程度不尽,有时变化大,有时变化小,有时缓慢,有时急速。

近代以来,鹰潭地区的社会生活跟随着社会环境持续发生着显著转变,其中包括鹰潭婚俗在内的民间风俗,也在继承、融合和不断变迁的基础上,演变成具有自身地方特点的民俗文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为开阔的视野了解处于社会变革中的传统风俗。以鹰潭地区为个案研究,能为研究民国时期地区婚俗提供丰富的资料。

参考文献:

1、贵溪县志编篡委员会.贵溪县志[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纪东.民俗史话[M].上海:文汇出版社,.

3、余江县志编篡委员会.余江县志[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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